【頂客族遺產繼承風險全攻略**
在台灣,許多頂客族夫婦選擇不生育,這使得他們的財產和房產的繼承權面臨著重大風險。按照《民法》第 1138 條和 1144 條,當一方過世且無子女時,繼承權將落在「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」身上。這意味著您的房子、存款、甚至車子,有一半可能要分給平常沒交集的姻親。若親戚堅持不放棄持分,配偶將面臨「被迫變賣家產」的風險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,台中地政士詹家團隊建議採取以下三種合法布局:預立公證遺囑、設立生前信託和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。
頂客族遺產風險導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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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真實案例:消失的繼承權與被迫變賣的老屋
陳太太和先生結婚三十年選擇不生育,兩人在大里區共同買下一間透天厝。然而,在先生驟逝後,陳太太驚覺,被迫與先生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產,甚至被要求變賣房產以換取現金分配遺產。這不是戲劇,這是台灣許多頂客族在法律邊緣最真實的無助。
### 法律真相:為什麼配偶無法取得全部遺產?
根據《民法》第 1138 條和 1144 條,當一方過世且無子女時,繼承權將落在「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」身上。這意味著配偶不一定能夠取得全部遺產,甚至可能被迫與兄弟姊妹共同繼承。
### 防範對策:遺囑、信託與保險的黃金組合
為了避免這種情況,台中地政士詹家團隊建議採取以下三種合法布局:
– 預立公證遺囑:遺囑可以明確指示房產由配偶單獨繼承,並指定特留分的 1/3。
– 設立生前信託:信託可以避開繁雜的繼承程序,並確保配偶的使用權利受到法律保障。
– 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:人壽保險可以變成非遺產,並保留現金分配。
| 防範對策 | 優點 | 缺點 |
|---|---|---|
| 預立公證遺囑 | 可明確指示房產由配偶單獨繼承 | 需要法律程序,並有特留分的限制 |
| 設立生前信託 | 可以避開繁雜的繼承程序 | 需要專業的信託規劃,並有費用 |
| 人壽保險指定受益人 | 可以變成非遺產 | 需要額外的保險費用,並有風險 |
頂客族遺產繼承 常見問題 FA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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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Q1:房子是我跟先生共同買的,權狀登記在先生名下,難道過世後不是全歸我?
A:法律以登記人為準,若無規劃,該房產仍屬遺產,配偶需與先生的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除非您能證明為信託或有其他約定,但實務上難度極高。
### Q2:如果我立了遺囑要把財產全給配偶,兄弟姊妹還能要錢嗎?
A:可以。兄弟姊妹依法享有「特留分」(應繼分的 1/3)。但有遺囑的好處是,您可以決定財產分配方式,親戚僅能要求現金價值而非房產持分。
### Q3:為什麼頂客族特別需要找專業的台中地政士規劃?
A:因為地產、法條與親情糾葛複雜。專業代書能從「繼承登記」、「遺產節稅」與「訴訟預防」多重維度切入,確保守護愛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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